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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威海7月31日訊(記者林丹丹) 8月1日起,威海的刺網漁船可下海捕魚了。今年刺網休漁時間與去年相比有所改變,由原來的9月1日提前了一個月,休息了兩個月的近千艘刺網漁船將出海捕魚,市民可以在市場上買到新鮮的海鮮。
去年,農業部將黃渤海區和東海區刺網漁船全部納入海洋伏季休漁管理,休漁時間爲兩個半月至三個半月。今年是將刺網漁船納入伏季休漁管理的第2年。農業部對今年刺網作業休漁時間做出調整,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刺網休漁時間調整爲6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比2011年縮短了1個月。2011年的刺網休漁時間爲6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威海漁政部門工作人員說,漁民主要使用拖網和刺網打漁,而刺網與拖網的網眼較大,不至於讓魚蝦“斷子絕孫”。市民對於休漁可能有一個誤區,即休漁等同於封海,其實休漁和“封海”並非同一概念。按照國家伏季休漁制度規定,黃渤海海域休漁作業類型主要是拖網、帆張網、定置網等,而從事釣具作業的漁船在休漁期間是可以從事捕撈活動的。
自8月1日12時起,刺網漁船休漁結束,漁民可依規進行捕魚,但拖網、老牛網等仍處在休漁期。8月20號,定置網和刺網可持證回捕增殖對蝦資源,休漁期間並非所有漁船都不能出海作業。
刺網解禁下海後,市民餐桌會增添不少新鮮“海味”。但是,由於刺網漁船船體小、作業方式靈活,卸貨方式隱蔽多變,管理難度較大,漁政部門將重點監控對這部分漁船,加大漁具漁法檢查,加強對刺網漁船可能卸貨的海灣、淺灘的巡查力度,防止刺網漁船出現攜帶休漁漁具出海作業等違規行爲,確保8月1日後伏休秩序繼續保持穩定。
漁政部門工作人員說,針對可能出現的違規作業漁船,漁業部門按照最高限度處罰,對船最高罰款可達10萬元,並將扣押漁船到指定港口,取消燃油補貼,情節嚴重的吊銷捕撈許可證6個月。漁政部門提醒漁民,不要違規作業,除此之外,市民也可以向漁業部門舉報違規捕魚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