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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亮奧運會的比賽項目是根據這項運動的普及率以及受歡迎程度來設置的,所以,擊劍這項運動出現在奧運賽場上,多少顯得有些奇怪。
因爲無劍。我指的是,大多數人既不玩劍,也找不到地方可以玩劍,於是,其普及率便很可疑。現在,劍這種東西在人民大衆之間,基本上已經銷聲匿跡。廣場上的老大爺老大娘們手裏舞的不算,那是中國式“寶劍”,帶一穗子,隨風飄舞,劍刃鈍得切不開豆腐——那不是武器,只是道具,充其量屬於健身器材的一種。
應了那句話:手中無劍,心中亦無劍。
可是劍明明是武器。武器是用來防衛和進攻的,其最主要的作用,還是用來傷人甚至殺人。當然,奧運賽場上的劍已經傷不了人,因爲運動員們的護具早已武裝到了牙齒,別說輕輕一挑,一擊,一撥,一掃,一滑,一刺,一旋,就算是一人不動,另一人拿劍猛砍,估計也傷不到對方。現在的比賽用劍,已經更像一根加了劍柄和護手盤的鐵絲,而非一把劍。
奧運會的擊劍比賽,就是用着這樣的“鐵絲”,分成了花劍、重劍和佩劍。
很多人把擊劍這項運動叫做“紳士運動”,意即雙方運動員在賽場上的表現極爲紳士。但事實上,最早的擊劍,只是雙方士兵你死我活的戰鬥場面。在古代,擊劍在埃及、中國、希臘、羅馬、阿拉伯等國家十分盛行。公元前11世紀,古希臘就出現了專門的擊劍課,並有劍師講課。在希臘、埃及等國家中的一些歷史建築和紀念碑上都可見到關於擊劍的浮雕,但那時的擊劍規則,與“紳士”卻有着很大的差距,常常是出劍必見血光。特別是在中世紀的歐洲,擊劍之風極爲盛行,以致於發展到有了糾紛,便拔劍相向,一定生死。
這樣的例子很多。比如兩個兒子爲爭奪父親的遺產,便約好決鬥。決鬥的方式,當然不是以菜刀火拼,而是以利劍穿透對方的喉嚨或者胸膛;再比如,兩個男人爲爭奪心愛的姑娘,也會約個時間,以擊劍決出勝負。其結果多是一方被另一方殺死,然後,勝利者跨過失敗者的屍體,將心愛的姑娘擁入懷中。我一直不明白遺產與劍術的高低、男人的優秀與劍術的高低到底有什麼關係?爲何偏偏要用如此極端如此野蠻的方式來解決爭端?假如這種方式傳到現在,文弱書生們大概會被糾糾武夫們殺得淨光。想到此,不由得將我這樣的書生嚇出一身冷汗。
其實,如果僅僅要決一雌雄的話,擲硬幣、猜撲克牌或者石頭剪子布也挺不錯的——既簡單,又不動干戈。所以在我看來,中世紀歐洲的擊劍決鬥,說是“流氓運動”或者“野蠻運動”,似乎更恰當一些。
現在奧運會上的擊劍比賽的確進步多了。護具完備,點到爲止,不見血光,有規則,有裁判,雙方運動員也極有禮貌,的確多了些“紳士”的風采。這還得感謝1776年的法國擊劍大師拉布瓦西埃發明的面罩——面罩的出現才使得擊劍運動走上了高雅之路。可以說,面罩的問世是擊劍運動發展的里程碑——只有躲在面罩後面,運動員纔敢做動作,纔敢大膽進攻,從而使擊劍運動更具觀賞性——這是以前那種你死我活的決鬥絕對達不到的。
雖然擊劍運動並不普及,但這並不影響它在奧運會中的地位,亦不影響很多人對於這項運動的喜愛。就像老百姓的手裏雖然沒有手槍和步槍,但是卻並不影響我們興致勃勃地觀看奧運會的射擊比賽。只是,如果普通老百姓也想過過擊劍的癮,便有些困難了。比如,當我指着你,說,!你從腰間拔出來的,便極有可能是一個酒瓶或者一串鑰匙。
於是你就不紳士了,我會懷疑那是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