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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男孩隨家人浴場洗澡
稀裡糊涂接受了“性服務”
拿著朋友送的免費洗浴票,家住咸陽的陳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士一家,第一次踏進洗浴廣場。前日上午,當兩家人准備結賬離開浴場時卻被告知,陳女士13歲的兒子鵬鵬,在浴場內消費了由技師提供的“性服務”,浴場要求陳女士為鵬鵬消費的198元埋單。浴場憑什麼向一個13歲的孩子提供性服務?在得到浴場女技師確實為鵬鵬提供過“性服務”的答復後,憤怒的陳女士當即選擇了報警。
目前,警方已對此進行立案調查。民警要求浴場盡快聯系事發當時在現場的收銀員、女經理、“51號技師”和男女服務員到派出所接受詢問,浴場聲稱將盡快找到並通知他們前往派出所。
“技師承認給孩子提供性服務”
說起上午發生的事情,孟先生和胡女士仍覺得不可思議。
孟先生說,前段時間朋友給了幾張洗浴票。7月30日天氣炎熱,他便和胡女士一家相約,帶著各自的孩子一起到浴場洗浴。因為工作原因,7月30日下午6時許,陳女士和胡女士二人先帶著鵬鵬和胡女士15歲的女兒一起來到浴場,孟先生和胡女士的丈夫劉先生隨後趕到。
當晚,兩家人在浴場洗完澡後,便在休息大廳休息。前日上午8時許,因為要上班,孟先生和劉先生先行離開了浴場。“沒想上班沒多久,我接到妻子的電話,說孩子‘被性服務’了。我聽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撂下電話便往浴場跑。”孟先生說。
到浴場後,妻子告訴孟先生,早上9時左右,她和胡女士帶著兩個孩子准備結賬離開時,收銀員說他們有一張198元的按摩消費單,是由鵬鵬消費的,實際內容是性服務。
胡女士說:“即便浴場的人這樣說了,我們還是覺得不能相信,一個13歲的孩子,怎麼可能有這樣的消費!追問之下,鵬鵬承認了確實有個女技師給他提供了性服務,消費單上的字是他簽的。在我們的一再要求下,浴場經理找來了給鵬鵬提供性服務的‘51號技師’。對方在房間內也當著我們和浴場經理的面承認,她給鵬鵬進行過性服務。我們質問她為什麼要給一個孩子提供這樣的服務,她一直不說話,後來就離開了包間。這時,浴場提出給我們減免一半的費用,但很明顯,這根本不是錢的問題。”
孟先生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後,當即拒絕了浴場減免浴資的調解方式,而選擇了報警。鵬鵬戶口本上顯示,他出生於1999年。
專家觀點》》》
男性被性侵無法律規定
前晚,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何兵教授說,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強奸”僅針對女性而言,而針對男性而言,並沒有對其性侵犯的明文法律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浴場和女技師的行為,是典型的提供色情服務及賣淫行為,應該對此采取相應制裁措施。此案的惡劣影響在於,13歲的鵬鵬是一個沒有行為能力和辨別能力的個體,對其提供性服務,無異於對未成年個體的摧殘。對於鵬鵬而言,因為年齡只有13歲,其本身並構不成刑事和行政違法。
陝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雒毅說,鵬鵬的遭遇在現實中很難遇到,在此案中,如果提供性服務的“技師”有性病並傳播給了鵬鵬,可以傳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鵬鵬:問過我年齡後她脫光了衣服
站在派出所門口,眼前的鵬鵬雖然有接近1.8米的身高,但一臉稚氣的他看上去明顯還是個孩子。說起“被性服務”的經過時,鵬鵬十分羞愧,很後悔當時沒能控制住自己。
鵬鵬:我洗完後,浴場的一個男服務生過來問我需不需要按摩,我以為這項服務包含在我們的洗浴票裡,就“嗯”了一聲。然後,男服務生便把我帶到4樓的一個房間,房間內有一張大床、電視機等。我在裡面坐了會兒,一個女服務生拿了一張單子進來讓我簽,我簽了後感覺不對勁,想回到三樓大廳,卻發現四樓通往三樓的鐵門推不開。
記者:然後你又返回房間了嗎?後來又發生什麼了?
鵬鵬:我只得又返回房間。過了兩三分鍾,一個女的進了我的房間,說了幾句話後,她把自己的衣服全都脫了躺在床上,我控制不住,把自己的衣服也脫了,她給我戴了避孕套,並和我發生了性關系。大約15分鍾後,我下樓回到了休息大廳。
記者:那個女的問你的年齡了嗎?
鵬鵬:她沒脫衣服前,問了我的年齡,我說13周歲。她聽後,也沒說什麼,接著就開始脫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