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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刑滿釋放,便再次行騙,一週內騙走三輛車。山東省冠縣檢察院近日以詐騙罪將犯罪嫌疑人張東波批准逮捕。
張東波曾因犯盜竊罪、詐騙罪被判刑,今年5月10日刑滿釋放。豈料,他出獄後不僅沒有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爲,反而認爲自己“技藝不精”,整天琢磨再次行騙。
5月17日中午,張東波打着“見網友”的幌子,租用辛某的轎車。行至半路時,他謊稱“網友家就在前面不遠處,自己開車去顯得有面子”,將車開走一去不返。5天后,張東波駕駛該車時發生翻車事故,便將車放在冠縣一家汽修廠修理。在修理過程中,他以急着去要賬爲藉口,將汽修廠老闆的一輛車開走。5月23日下午,他又以方便拉貨爲名,把汽修廠老闆的車放在一家超市,將超市老闆的一輛麪包車開走。7月8日,當其開車行至臨清大堤時,被公安幹警抓獲。
(盛德偉樑昭張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