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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文是公安南開分局學府街派出所的社區民警。自37歲從部隊轉業後,他就來到了學府街,在社區民警的崗位上一干就是12年。
辦事嚴謹踏實的李洪文,在外人眼裏有些“內秀”,雖然離開部隊十多年了,但他的一言一行,甚至吸菸的姿態都流露出一股軍人“範兒”。“在部隊的時候,我是正營級幹部,我們軍人的作風就是簡單直截、乾脆利落。”而李洪文在部隊養成的比較簡單的交流方式,卻讓剛剛當上民警的他吃了不少苦頭。
2001年冬的一天,李洪文正在派出所值班,當晚8點左右,一名中年女子報警稱其自行車在榮遷西里附近被盜。同事們都出警去了,李洪文便一個人蹬上自行車向事發地趕去。剛到地方,還未等李洪文開口,報警的中年女子便厲聲問道:“你怎麼騎車來的,你們警察窮得連警車都沒有嗎?”“對啊,我平時出警經常騎車,騎車不行麼?你車丟了是吧,要不我幫你一起找找?”聽到了李洪文的回答,中年女子更加氣憤,衝着他大喊道:“爲嘛就你一個人來?是因爲我這事兒小,你們就不重視了嗎?”見中年女子異常氣憤,李洪文這才意識到是自己剛纔的回答太簡單了。於是,他耐下心來把一個人出警和騎車出警的原因,向報案人解釋了一遍,對方也表示了理解。最終,在李洪文的幫助下,中年女子找到了丟失的自行車。
十多年前的那件事讓李洪文至今記憶猶新。“經歷那件事之後,我覺得當民警和當部隊幹部是兩碼事,民警和老百姓交流一定不要怕麻煩,一定要多溝通,這樣才能相互理解。”
2005年10月,李洪文開始接管龍興裏小區,由於他工作細緻嚴謹,凡事多與人溝通,在管界內已是小有名氣。轉眼間6年過去了,就連李洪文自己也沒想到,正是因爲他的細緻嚴謹,讓一樁破案難點衆多的殺人案迅速告破。
2011年4月13日,學府街派出所界內龍興裏小區發生一起殺人案,一名23歲的女子被殺害在單元房內。查詢被害女子身份成了偵破該案的首個突破口。當天下午,警方調取了小區監控錄像,當看到錄像中出現的被害女子身影時,李洪文指着顯示屏對身邊的同事堅定地說道:“對,就是她!我認識她!我有她的資料!”最終,通過李洪文提供的受害人的人口信息及視頻監控錄像,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在72小時內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而警方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破案,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李洪文先期工作中的兩次“找補”。
原來,一年前,發生殺人案的單元內入住了一男一女,李洪文多次上門進行人口信息登記,由於二人不是合法夫妻,因而多次躲避李洪文。爲了詳細登記二人的人口信息,李洪文經常在晚上下班時間到單元門口“堵人”。四個月之後的一天,李洪文再次到該單元門口“堵人”時,偶然遇到了送快遞的工作人員,機敏的李洪文隨即與工作人員一同進入房間,併爲住在此處的東北籍女子做了人口信息登記。而該女子正是“4·13”殺人案的被害人。此外,記錄了被害人行動軌跡的監控錄像,也是李洪文與社區某單位領導反覆協商,最終由後者主動安裝的。
學府街派出所教導員張長河說:“要不是細緻嚴謹的老李在日常工作中的兩次‘較真兒’,沒有老李以情動人式的耐心溝通,‘4·13’殺人案的偵破肯定要花費難以估計的人力物力。”(天津政法報 陳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