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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記者劉純報道某服裝廠向某機械廠訂購一套機織設備,雙方約定一個月後交貨,但沒有簽訂合同。一個月後,機械廠將設備送達,可是在使用的過程中機器卻出現故障,機械廠表示可以安排技師對機械進行調試。服裝廠一方卻以合同未採用法律規定的書面形式爲由,堅決要求退貨。機械廠一方想諮詢律師,服裝廠所說“雙方合同不成立”的請求有無法律依據?
解答:在此案中,雙方雖然沒有按法律規定簽訂書面合同,但是合同當事人機械廠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而服裝廠也接受了,因此雙方達成的協議已經成立。如機器存在質量問題,可以認爲機械廠沒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服裝廠可以請求換貨;如果機械廠的確不可能提供合格產品,也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請求認定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