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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中旬以來,蘇丹境內最初因學生不滿政府緊縮計劃及物價飛漲的抗議,迅速演變爲在首都喀土穆及其他地區的大規模示威活動,而蘇丹安全部隊則動用了催淚彈、橡皮子彈和警棍等武器對此予以嚴厲鎮壓。人權高專皮萊此前曾敦促蘇丹當局確保抗議示威和平進行,並要求包括示威者在內的各方保持克制。但蘇丹達爾富爾安全部隊7月31日對參加示威活動的民衆開火,導致8人死亡,另有50多人受傷。聯合國人權高專辦8月3日敦促蘇丹政府對事件進行獨立而可信的調查。
人權高專辦3日發表聲明指出,在南達爾富爾州首府尼亞拉的示威活動中被殺的人中,至少有5人爲17歲及不滿17歲的青少年。據目擊者報告,達爾富爾安全部隊在對示威者進行鎮壓時,使用了重型催淚彈和實彈。人權高專辦呼籲蘇丹當局對這種“明顯過度使用武力”鎮壓抗議的“暴行”予以譴責,並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人權高專辦強調,只有嚴格遵循有關如何處理抗議示威活動的國際準則,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合法權利才能得到充分尊重。執法官員的行爲準則規定,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動用武力,並且即便使用武力也要遵循適度的原則。
人權高專辦重申要求蘇丹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因參加示威活動而被拘留者的呼籲,並表示非盟-聯合國達爾富爾混合維和行動的人權工作人員將繼續監測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