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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陽區檢察院日前邀請區人大代表聽庭,評議公訴人對王某販賣毒品一案的指控。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在今年4月,先後四次向吸毒人員“胖子”和“兔兔”出售毒品K粉10克,5月3日在濉溪路附近某賓館內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並被當場從其所穿牛仔褲口袋內搜繳出尚未售出的毒品K粉11包20.2克。
在一個半小時的庭審中,公訴人從容沉着,與辯護律師圍繞王某是否構成販賣毒品罪“情節嚴重”,是否構成自首,是否是“以販養吸”等問題展開辯論,清晰的思路,流暢的語言,規範的法律用語,有力揭露了王某的犯罪事實,展現了當代檢察官的風采。庭審後,人大代表對此次庭審給予充分肯定,對公訴人的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出庭準備等給予積極評價。
此次邀請人大代表聽庭評議,是廬陽區檢察院開展“提升公訴案件質量,打造品牌公訴人隊伍”活動的重要舉措。該院今年建立了公訴人出庭觀摩制度和考覈制度,通過組織觀摩示範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旁聽庭審,進行評議等措施,提高公訴人的能力和水平。唐迎弟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