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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制可能改爲代理制
中國金融博物館理事長王巍:實施近三十年的央行對國庫的經理制可能改爲代理制。經理制下央行國庫是對政府負責,對財政部有監督制約。代理制下,央行國庫向財政部門負責。一字之差,倒退一個時代。
全國人大代表葉青:如果央行對國庫的經理制改爲代理制,央行就會從“出納”變成爲“提款機”。
管理政府的工具成政府管理的工具
浙江光正大律師事務所劉雲剛律師:預算是管理政府的工具,從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看,卻成了政府管理的工具:只規定預算及時公開,沒有具體時間;預算調整隻涉及總收入支出以及重點支出,其他預算變更無需批准;未規定預算不通過的法律後果;對批准前收入支出,未設計批准監督程序,該期間收支幾乎不受控制。
讓人民看得見政府收錢花錢行爲
財稅專家馬靖昊:對預算法修正的核心建議包括:應貫徹公開透明原則,讓人民看得見政府收錢花錢行爲;財政部與央行不要吵架,站在國家利益的高度,確認央行國庫經理制;痛下決心,取消所有財政專戶,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補充預算績效管理內容,對浪費預算行爲要追責;明確人大的修正權和否決權。
提“財力保障”不提“財權保障”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朱爲羣:預算法修正案將第八條改爲第十二條,修改爲:“各級政府之間應當建立財力保障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財政管理體制。”提“財力保障”而不提“財權保障”,其中大有講究。如果提財權,說明各級地方政府有權,而提“財力”是表明地方政府無財權但可有財力,這財力大小最終由中央決定,這是財政集權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