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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對吸毒後駕駛機動車普遍採取了“零容忍”態度,出重拳加以治理。
美國對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不論是否造成交通事故,都認定爲犯罪行爲,一律由警察部門先行羈押後交刑事法庭處理,如果導致嚴重交通事故,將永久吊銷駕駛證,罰款至少4000美元,視情節輕重還會被判處幾年至十幾年的監禁。
歐洲大部分國家已制定法律嚴懲吸毒後駕駛機動車行爲。法國法律規定,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一旦被查獲,將被判處兩年監禁並處以4500歐元的罰款,如果是毒駕導致過失殺人,則會被判處7年監禁和10萬歐元罰款。
日本法律規定,駕駛人如果被發現是吸毒人員,要扣35分,吊銷駕駛證,並面臨5年以下監禁或者100萬日元以下罰款,與醉酒駕車的處罰措施相同。
我國香港地區規定,任何人駕駛機動車時若血液或者尿液中含有任何濃度的特定毒品,即屬犯罪,可罰款2.5萬港元並處監禁3年,首次定罪會被停止使用駕駛證2年,再次定罪將被停止使用駕駛證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