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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倫敦今晨專電(特派記者石月鄭湘平)“我們再次要求公佈違規真相以及對違規做出解釋,我們希望以公平、公正的原則處理此事,體現奧林匹克精神。中華民族是一個遵紀守法的民族,奧林匹克精神是公平、公正、公開的,爲何在改判以後我們按正常程序提出合理要求獲取改判依據而得不到合理符合規則的答覆呢?”北京時間昨日凌晨,國家體育總局自行車擊劍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本屆奧運會中國體育代表團中國自行車隊領隊潘志琛代表中國自行車隊,再度上書UCI(國際自盟),要求UCI公佈違規真相。此外,潘志琛還在文中表示不接受對於中國自行車隊200瑞士法郎的處罰。質疑裁判
天堂到地獄,2分43秒內在幹嗎?
這份說明是給國際自盟主席和倫敦奧運會場地自行車項目組委會主席的,中國自行車隊領隊潘志琛再次強烈要求公佈中國隊團體競速賽違規的事實依據。
其具體說明如下:第一、競速賽中國隊與德國隊決賽結束,顯示屏即刻公佈兩隊的成績,中國隊以32.169戰勝德國隊,廣播員廣播中國隊是冠軍。我們知道這是一個只是時間區分的成績,沒有包含其他因素,因此我們等待顯示屏的正式公告成績。第二、賽後4分36秒,顯示屏公佈了正式成績,中國隊爲第一名,值得說明的是,這是比賽裁判團在賽後4分鐘之後,經過裁判程序處理之後公佈的成績,而不是即時的電動計時成績。我們知道倫敦奧運會的全部媒體就是在組委會裁判團公佈此正式成績之後即刻發佈新聞稿及傳遍世界,中國隊獲得冠軍的新聞已在這一刻正式傳遍全世界。
之後,潘志琛還在文中進行了十分詳盡的說明。他說:“在正式成績公佈2分43秒之後,組委會再次公佈中國隊第二的改判成績公告。兩次公告之間相隔2分43秒。值得說明的是這是奧運會的冠亞軍賽事,首次公佈公告經過媒體已傳遍全球,短暫時間的更改產生以下反應:1、中國隊需要知道究竟何處犯規,即被判罰犯規之後必須知道犯規真相,因爲這是奧運會的冠亞軍改判。2、全球媒體需要知道中國隊究竟何處犯規?爲何改判?3、全場觀衆需要知道中國隊究竟何處犯規?爲何改判?”
質疑處罰
上裁判臺爲什麼要被罰錢?
在該說明中,中國隊還提到了當值主裁判,“改判公告發出之後,中國隊馬上提出質疑,現場裁判帶中國隊領隊、教練員上裁判臺觀看錄像。由於主裁判只提供了一次所謂的犯規的運動員騎行的正面影像且沒能從影像中有力解釋犯規依據。必須說明的是由於主裁判沒有解釋清楚中國隊違規的原因,中國隊希望再看一次錄像或查詢,得到的是現場主裁不禮貌地拒絕。”
對於上次申訴不僅未果,中國自行車隊還被罰了200法郎一事,潘志琛在文中也表示了強烈的不滿,並表示不會接受此處罰,“到目前爲止,中國隊還不明白何處犯規,誰犯規,犯了什麼規。事後主裁認爲我們干擾裁判工作,並對中國隊開出200瑞士法郎的罰單。我們認爲,這是經過國際自盟批准的正常程序,而且是由國際自盟官員帶領下去的。將一個官方批准的正常工作程序視作干擾裁判工作,並開出罰單,無視官方批准的正常工作程序,也無視中國隊合理的按程序提出的複議。我們認爲我們沒有違反程序和規定的地方。對此罰單,我們不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