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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爲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與原有相關規定相比,“意見”對見義勇爲人員的保障更加完善,力度更大,操作性更強,更能體現公平正義,有助於激勵更多的人見義勇爲。
“意見”內容有兩大亮點:一是對見義勇爲人員的基本生活、醫療、入學、就業、住房等作出具體規定;二是明確了學生、農民等無工作單位人員見義勇爲死亡人員的撫卹補助政策,即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尉排職軍官工資標準發放一次性補助。對於死亡情形符合工傷等條件類型的,除享受原有一次性傷亡補助外,新增相當於本人40個月工資的遺屬特別補助金。
見義勇爲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長期以來,廣大見義勇爲人員義薄雲天,於他人危難之際施以援手,令人欽佩。但另一方面,一些見義勇爲人員及其家屬的權益卻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一些受傷或致殘的見義勇爲人員不但醫治困難,而且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和生活負擔。
政策不統一、補償標準不明晰、操作性不強等突出問題,是見義勇爲者“流血流汗又流淚”的制度原因,一定程度上影響到見義勇爲傳統美德的弘揚。
如今,《關於加強見義勇爲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順應民意地應時而生,既充分表明政府對見義勇爲行爲的鼓勵和關愛,也有助於增強保護見義勇爲人員權益的指導性,提高各地和相關部門工作效率和水平。
科學合理的制度規定必將產生積極的導向作用。相信這一“意見”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爲見義勇爲的堅強後盾,激勵更多人在他人遭遇危險時刻挺身而出,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更大貢獻。
(作者系新華社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