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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詹旋江)福建法院堅持把“無訟”建設作爲法院參與創新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工作來抓,結合實際,創新舉措,大力推進“無訟”建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已有“無訟”建設試點242個,派駐社區法官858名,有10112起糾紛得到了化解。
據瞭解,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全面調研並總結廈門法院“無訟”社區創建經驗的基礎上,於今年3月出臺《關於深入開展“無訟”建設的若干意見》,積極指導全省各級法院在社區、校區、廠區、林區、景區、港區、海區、邊區,廣泛開展“無訟”建設,整合各種解決糾紛的社會資源,發揮社會自我修復功能。全省各級法院結合實際,通過矛盾糾紛的預警排查、法律宣傳,建立健全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機制,前移矛盾化解關口,妥善解決糾紛。廈門法院將創建活動納入綜治工作考覈內容,實現全市“一街鎮一試點”;建寧縣人民法院與鄰省法院共同推進“無訟邊界村”建設;武平縣人民法院積極參與全縣“無訟無訪村(居)”建設,推動建成了首批18個三年“無訟無訪村(居)”。
據介紹,福建法院還着力構建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無訟創建格局,加強與基層社區黨組織、政府派駐社區力量和居委會、村委會、企事業等基層單位的協同共建,共同提高矛盾糾紛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