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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郭彪)今年2月8日晚,一新加坡籍華人在深圳龍崗區駕駛小型越野車與一騎自行車男子發生碰撞,致騎自行車男子當場死亡,駕車者隨後逃逸。昨日,該新加坡籍男子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深圳中院受審,該男子當庭認罪。
新加坡籍華人YONG FUI SHIUNG(中文名:楊飛雄)現年44歲,本科文化。根據檢方指控,2012年2月8日21時20分許,楊飛雄醉酒駕駛朋友的小型越野客車,在深圳市龍崗區橫崗梧桐北路七號門口路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時,與騎自行車的莊某江發生碰撞,致莊某江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楊飛雄駕駛肇事車輛逃逸。
案發當晚23時30分許,楊飛雄來到龍崗區橫崗交警中隊投案。經深圳市物證檢驗鑑定中心法醫鑑定,莊某江符合鈍性物體作用於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交警部門認定,被告人楊飛雄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行駛,並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莊某江不承擔事故責任。
深圳市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對楊飛雄提起公訴。昨日,楊飛雄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在庭上,他對檢方指控罪行供認不諱,多次向法庭表示“對不起”。
楊飛雄稱,當天上午他找朋友借了車用,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飯,喝了紅酒,隨後在駕車回家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他同時向法庭陳述,出事之後他並非故意逃逸,而是當時意識很不清醒,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趕緊將車開到朋友家,讓朋友陪同一起去公安機關自首。公訴機關也表示,楊飛雄的行爲構成自首情節。
開庭前,楊飛雄已和被害人莊某江的家人達成諒解協議,由楊飛雄支付一定數額的賠償金,莊的家人向法庭提交了諒解書,希望法庭對楊飛雄給予輕判或免於刑事責任。
昨日,楊飛雄和被害人莊某江均未有家屬前往法庭旁聽。此案未當庭宣判,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