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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何晶,實習生楊珊、夏小杰報道:廣州正迎來階梯電價施行後首次抄表,而員村四橫路5號大院的街坊也終於迎來一戶一表改造。由於5號大院是房改房,一直採用合表分攤電費,改成一戶一表後,不僅刨除了公共空間的電費,單位電價也會隨之下調,每戶業主的電費能省下不少。這本是件開心事,但5號大院52號樓的業主們卻非常苦惱,8月3日,業主們甚至聯名寫下抗議信,這究竟是爲什麼?
高興:合表改一戶一表
今年5月28日,員村四橫路5號大院物管貼出公告,小區將要把原本的合用電錶改成一戶一表,用了十幾年貴价電的街坊得知後非常高興。據街坊羅先生介紹,原本小區計算電費一直採用的是合表,不僅會出現偷電情況,街道等公共空間的用電也都算在總電錶裏,然後再分攤到各個業主頭上。“這樣一來,每戶要交的電費都比實際用的要多。”羅先生說,“而且電價都是按照1度1元來算,如果改成一戶一表,就能用上階梯電價,可以省下不少電費。”
聽上去是個好消息,本應高興的羅先生卻又被接下來的壞消息破壞了心情。
根據物管貼出來的公告,改成一戶一表後,原本的電房因無法滿足需求,需要擴建增容,而需要新建的電房將建在52號樓西北方的底層。這個消息讓52號樓的街坊很鬱悶。“整個大院那麼多棟樓,全部用戶的電房建在我們腳下,萬一出了事故怎麼辦?誰來保證我們的安全?”羅先生對此憂心忡忡。
5月30日,52號樓大部分業主針對該公告,聯名寫下抗議信交給物管處。業主們認爲5號大院的電房要增容,應該在其原址上加建,獨立運作,不應該另選新址,更不應當選在居民樓一樓。
憂心:改表要建新電房
8月1日,小區工程部在52號樓的大門處張貼公告,迴應業主的聯名抗議信。工程部在公告中稱,建新電房對住戶造成的潛在危險性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排除,而且由於原有電房面積不足,擴建方案已被天河供電局否定。此外,公告還表示,52號樓在建設時就已經將該處定性爲電房用地,只是由於歷史原因,電房改造被暫停,如今只是重啓項目而已。讓街坊不解的是,公告的落款日期竟然是6月14日。
“6月14日已有文件回覆了,爲什麼直到8月1日才張貼出來?”業主鄧女士向記者抱怨。甚至有業主懷疑文件的真僞。
羅先生對記者表示,他遷住5號大院已經16年了,當年是鷹金錢公司分給員工的福利房,後來作爲房改房被購買。“那時也沒對一樓進行規劃,只表示一樓只能用於商鋪,不建工程,如果當時說要建電房,我們肯定就不會買這房子。”羅先生還向記者介紹說,原本電房旁有兩間給清潔工居住的小屋,完全可以將其拆掉再對電房進行擴建,讓清潔工來52號樓的一樓住,“那肯定比把電房建在樓下安全多了”。
8月2日,業主們發現原本租在52號樓一樓的一戶商鋪開始拆下空調,搬離此處;而另一戶商鋪也已經好幾日不開門了。見此情形,業主們非常着急,“店鋪搬走,是否意味着下一步就要建電房?”
8月3日,52號樓的業主們針對工程部的這份回覆公告,聯名寫下第二份抗議信。業主們稱,如果要將一樓改作電房,必須要經過全體住戶同意。不過,業主代表將抗議信交給物管處時,物管卻不願意簽收。
記者就此與小區物管聯繫,對方表示此事不歸他們管,他們只是代工程部轉達意見,並不清楚具體情況。隨後,記者向其詢問工程部辦公電話,對方卻以各種理由拒絕。得知記者身份後,工作人員以記者“不是業主”爲由拒絕接受採訪。
(報料人羅小姐,獲三等獎100元)
何晶、楊珊、夏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