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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暑運以來,乘飛機外出的乘客數量居高不下。外出時,乘客免不了攜帶手機、相機等電子設備。而電子設備中多含鋰電池,在飛行中,不正確運輸鋰電池將造成嚴重後果。近期有出遊計劃的南開區市民姚先生給本報“包打聽辦實事”欄目打來熱線電話,詢問正確攜帶鋰電池的方法。爲此,記者採訪了天津航空公司相關人士。
天津航空提醒乘客,爲個人自用內含鋰金屬電池或鋰離子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和便攜式攝像機等),應作爲乘客手提行李隨身攜帶登機,如乘客的托運行李中有手機、筆記本電腦或其他電子產品時,航空公司或機場安檢人員將要求其取出。
同時,嚴禁乘客攜帶能量超過160Wh(瓦特時)的鋰電池。乘客出行經常攜帶的鋰電池產品主要有手機、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等,其中iPhone系列手機中電池能量最大的爲iPhone 4S,其所配備鋰電池的能量爲5.3Wh;DELL筆記本電腦電池能量約爲56Wh;一般數碼相機的鋰電池能量一般爲5Wh左右。如乘客乘機時攜帶上述三種電子產品各一件,其鋰電池總能量在100Wh以內,則只需按民航運輸規定正常攜帶即可。不過,超100Wh但不超160Wh的鋰電池,乘客須採取保護包裝措施,如將暴露的電極用膠布粘住或將每塊電池單獨裝在塑料袋或保護袋中。
此外,乘客登機時備用電池最多隻能攜帶兩個,攜帶手機、電腦等的移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時,移動電源必須用絕緣物包起來,以避免與其他導電物接觸而漏電、觸電,發生意外。移動電源本身也儘量不要充太滿,保障出差時所需電量即可,這樣能更加順利地通過安檢。(記者於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