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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可能是這個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之一。天下無賊,大概只能等到大同社會。於是抓賊成了一個漫長的、公衆性的話題。
昨天的晚報上說,蘭州的網友自發組織了“博友抓賊隊”。8月5日、6日,“博友抓賊隊”共擒獲6名正在盜竊的犯罪分子。8月6日晚,晚報記者全程參與抓捕活動,並和多名網友一起現場抓捕了兩個正在盜竊作案的小偷。
對於網友的行動,小馬飛刀頗爲感動,但感動之餘又有些擔心,萬一受到傷害怎辦,我們樂於看到“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的英雄輩出,但我們絕不願看到“一個英雄站起來,一個生命倒下去”的血案發生。我們不希望英雄流血,但事實上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事並不少見。我們也看到,公安部官方微博“打四黑除四害”爲蘭州網友做出以下指導:1、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扭送至公安機關,是法律賦予公民在緊急情況下,同犯罪分子做鬥爭的一種權力;2、對案件多發、治安混亂的地方,警方應加大警力投入,強化巡邏控制,堅決打擊和震懾犯罪,增強羣衆安全感;3、歡迎大家積極參與社會治安工作,同時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儘量與警方取得聯繫。
公安部的指導意見非常積極,表明了態度,也傳達出呵護民衆生命安全的理念。但是小馬飛刀以爲,僅有指導意見是不夠的。事實上,在全國許多城市,都有這樣的反扒志願者組織在行動。但是社會各界對其褒貶不一。支持者認爲:“民間反扒不僅符合人們嫉惡向善、扶危助困的普遍道德準則,具有道德示範意義。”反對者認爲:“目前對反扒行爲的範圍沒有明確界定,民間反扒的度很難掌握,也難以監管,羣衆出於義憤,難免失去控制,進而侵犯小偷的人格權和人身權。”更有法律專家認爲:“反扒”不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作爲遏制違法的行爲,更具有法律性質,即“反扒”是一種“執法”行爲,那反扒者的執法資格從哪兒來?
抓賊也要標本兼治,忽視了,賊人就多;重視了,賊人就少,但如何標本兼治,則考驗着職能部門的智慧。一方面公安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畢竟抓賊是公安部門的本職工作;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警民協同互動關係,給民間反扒組織營造健康的發展空間,比如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民間反扒做詳細界定和規範;比如對志願者進行輔導,提高他們的反扒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還有,要做好對特殊羣體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等工作長效化、制度化……只有這樣,社會治安才能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