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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專電美國一名“智力障礙”死囚提起的上訴7日遭最高法院駁回。同一天,在得克薩斯州被執行死刑。
非洲裔美國人馬文·威爾遜現年54歲,因謀殺一名21歲的警察,1994年4月由法庭判處死刑。
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收到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的緊急上訴書。最高法院7日宣佈:駁回“延緩行刑的申請”。得州司法部門說,威爾遜當地時間18時27分宣告死亡。
威爾遜援引最高法院2002年一項裁決,主張自己患智障,不適用死刑。測試顯示,威爾遜的智商值爲61,低於70的智障閾值。
然而,最高法院2002年作出裁決時,給予州一些自由裁量權,確定被告是否爲智障。得克薩斯州檢方認爲,威爾遜援引的智商測試由一名經驗不足的實習生所做,而且其他一些測試顯示他的智商值高於70。
檢方依照最高法院裁決,參考7項因素,以確定威爾遜是否患智障,包括他的說謊能力和家人、親屬是否認爲他是智障。
辯方認爲,檢方參考“非臨牀”因素不合理。威爾遜的律師李·科瓦爾斯基說,得州是唯一採用這類測試方法的州。“美國最高法院拒絕介入,阻止預定今晚執行的死刑判決,我們深爲失望和難過。”
上月,得州同樣處死一名確認爲智障的非洲裔美國人。美國智力和發育障礙者聯合會說,當局採用不正確的過時測試方式,從而只有患病最嚴重的人才能獲得智障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