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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買“蘋果”手機和iPad2,17歲高中生小王在網上找到黑中介,賣掉了自己的一個腎,要不是身體變差被家人發現後趕到郴州報警,一個黑中介、黑醫生的地下器官買賣鏈條還不會浮出水面。
引發網絡熱議的“17歲少年賣腎”案9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公訴方認爲,9名被告人故意傷害被害人王某身體致其重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去年4月,17歲的小王通過網絡找到黑中介,想賣腎換錢。在黑中介的牽線下,他奔波千里來到郴州,做了檢查後,在郴州一家醫院的“男性泌尿科”做了手術,事後得到2.2萬元。15萬元再加1萬美元,這是換了小王腎臟的“受體”所出的價錢,而這筆錢到小王手中只有2.2萬元,剩下的全部由黑中介、黑醫生等瓜分。經鑑定,小王的傷情構成重傷、三級傷殘。
被害人王某的代理人提出了227萬元的民事賠償。在庭審中,被告人對基本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就部分情節進行了辯解。截至9日22時記者發稿時,此案庭審仍未結束。庭審10日還將繼續進行。
黑色利益鏈
何偉(黑中介)56360元
蘇開宗(郴州某醫院男性泌尿科門診主任)60000元
宋忠於(雲南省腫瘤醫院泌尿科副主任醫師)52000元
唐世民(黑中介)10000元
尹申(黑中介)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