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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近日下發進一步加強全市舊樓區提升改造後長效管理的意見,即日起正式施行,對舊樓區管理服務模式及管理費用進行了規定,其中明確舊樓區機動車輛場地佔用費所得收益將全部用於管理服務費用。
根據意見,本市對實施管理的舊樓區範圍進行了明確,即列入市人民政府舊樓區提升改造計劃、綜合提升改造後符合接管標準的小區。管理服務單位在負責小區內門崗值勤、巡視管理、樓內外清掃保潔、機動車輛停放秩序管理等服務的基礎上,負責保修期滿後的小區大門、圍擋、樓宇對講門和信報箱維修工程的組織實施並可接受委託對綠化進行養護管理等。意見明確,舊樓區長效管理費用由居民有償購買服務與區財政補貼相結合的方式解決。公有住房管理單位實施管理的,可從該管理區域內房屋租金總額中提取3%,用於日常管理服務。機動車輛停放人應當向管理服務單位繳納機動車輛場地佔用費,所得收益全部用於管理服務費用。(記者雷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