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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亦君已經17歲,第一次得知自己被抱養的身世卻是在法庭上。2012年7月13日,他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而坐上了被告人席,受審期間,他的父親為證實他未成年的身份,而上庭作證。聽完父親的講述,許亦君先是愣住了,隨後淚如雨下。
昨天上午,許亦君在市一中院領取了他的一審判決。由於身為未成年人並且是從犯,而且他的父親四處借錢賠償,取得了死者家屬的諒解,因而許亦君被輕判有期徒刑7年。
法庭獲知自己非親生
2012年7月13日,對許亦君來說是一個特殊的日子。
這一天,他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而在市一中院受審。這是這個17歲的孩子第一次走進法庭,站上被告人席。
法庭上,檢方指控許亦君和另外4名未成年人一起,於2011年9月3日21時許,在大興區西紅門鎮團河北村工業區一學校附近,無故對途經此處的王某進行毆打,並導致王某顱腦損傷死亡。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檢察院申請許亦君的父親老許,作為證人出庭作證,一方面為了證實老許陪伴許亦君自首的經過,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涉及對許亦君年齡證據的認定。
法庭上,老許當庭說出了一段不為人知的隱情:原來,許亦君並非老許親生,而是別人送到他家,由他收養的養子。老許說,他心裡是非常不願意說出這段往事的,但是也沒有辦法。這次是因為要證明孩子的實際年齡,而且實際年齡對於許亦君的量刑有決定性的幫助,因此老許纔不得已當眾說出實情。
面對突如其來的實情,許亦君先是愣住了,隨後突然放聲大哭起來。許亦君哭得很厲害,從大聲到小聲,再從小聲到大聲。法官當庭對許亦君進行開導,安撫了他的情緒,許亦君最終漸漸控制了情緒,配合法庭完成了庭審。
養父借錢賠償兒子獲輕判
昨天上午,許亦君和其他4名被告人一起在市一中院接受宣判。宣判前,老許早早就來到了法庭等候,並搶佔了最前排的座位。
據了解,老許是一名司機,再娶的妻子沒有工作,妻子帶來的女兒也正在讀書。許亦君出事後,老許拿出了准備蓋房的積蓄,又向朋友借了4萬多元,賠償了死者家屬,並取得了對方的諒解。
據老許講,自從收養了許亦君後,他從來沒有把許亦君當成養子,一直視如己出,『跟我親生的沒有一點區別』。許亦君是個從小被慣大、寵大的孩子,老許沒有讓他受過一點委屈。事發前,老許還將許亦君送入一所職業高中,學習他喜歡的動畫制作。對於許亦君的這次犯罪,老許認為,是孩子沒有頭腦、沒有主見,成天跟著別人打打鬧鬧的結果。
最終,老許出庭作證的內容,被法院采信。法院認可了許亦君的未成年人身份,以及他在父親陪同下自首的情節;同時又考慮到他屬於從犯,並且他的父親積極賠償,取得了死者家屬諒解,因而法院從輕判處許亦君有期徒刑7年。
對於這個結果,許亦君的想法是『不上訴』,他說自己想早點入監,好好改造,早日出來。
在庭後會見過程中,父子倆見了面,兩人之間沒有任何隔閡,老許多次囑咐兒子,要好好改正以前犯的錯,不要在監獄中學壞,『兒子,以前都翻篇了,咱們得好好表現,爭取減到最低刑,這事誰都幫不了你,只能靠你自己,家裡什麼都不用你擔心,家裡擔心的是你』。
-庭後少年
充滿感激滿心悔恨
庭後,法院聘請了少管所的心理諮詢師對許亦君進行心理疏導。
在事後的談話中,許亦君對法官說,得知自己的身世後,心中感慨萬千,一是感激,非常感激父母這麼多年來像親生父母一樣無微不至的關照,也感謝父母在事發後不離不棄,並借債向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以求獲得法院輕判。
二是慚愧,悔恨自己一時衝昏頭腦,闖下大禍,悔恨自己的錯誤讓全家背了黑鍋,悔恨自己當時不知父母辛苦,不知不覺培養了游手好閑、惹是生非的壞習慣。
本報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