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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與他人發生口角後到對方單位去“尋仇”,不想因其單位同事的一句“他不在”,就將該同事捅至重傷。
被告人孫某,男,48歲,本市人,案發時自營一家餐館。2008年2月初,正是農曆春節前夕,餐館的生意格外紅火。2月6日大年三十晚上,服務員吳某某找到老闆孫某,稱其在本市某機關單位擔任保安員的哥哥吳某喊自己過去吃餃子。因爲生意繁忙,孫某沒有同意。因爲此事,當日21時許,孫某與吳某通了電話併發生口角。隨後,怒氣衝衝的孫某攜帶一把尖刀,來到該機關單位尋找吳某。當時,正在前門大廳值班的保安員高某見孫某來勢洶洶,有所警覺。當孫某詢問吳某的下落時,高某回答稱其不在。孫某懷疑高某有意隱瞞,隨即持尖刀朝其腹部捅了一刀後逃逸。經法醫鑑定,高某腹部的損傷程度爲重傷,並構成十級傷殘。公安機關於2011年6月10日將孫某抓獲歸案。
河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孫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七個月。(今晚報記者王學軍通訊員楊蕊邢紀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