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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男子到店鋪中買菸,見無人便財迷心竅,順手牽羊了電腦手機等財物。怎奈被店主發現,竟與店主廝打。近日,瑤海區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據指控,2012年3月19日8時40分許,許某至合肥市新站區方橋社區一家門面菸酒店,盜竊被害人楊某宏基筆記本電腦一臺、三星手機一部。許某在逃離現場時被楊某發現,許某爲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與楊某進行廝打,後被楊某等人制服。經估價鑑定,宏基筆記本電腦一臺價值人民幣3600元、三星手機一部價值人民幣500元。
公訴機關認爲,許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實施盜竊時被發現,爲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手段,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許某稱:“我去買香菸的,然後發現店裏沒人,看見電腦手機在那,臨時起意的,一時衝動。”
據悉,許某的家屬已經賠償楊某5000元,楊某也表示對其諒解。
(趙黎楊陽冷歡本報記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