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去年以來,江蘇省泰興市檢察院自覺轉變工作思路,主動適應社會需求,努力探索預防職務犯罪的新方法、新途徑,積極試行預防單位內控機制分析研判制度,着力提升預防工作的主動性和前瞻性,服務和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是轉變工作思路。隨着預防職務犯罪社會認知度的日益提升,很多單位加強了內控機制建設,迫切需要檢察機關從專業層面提供預防建議。然而,檢察機關的預防建議大都是結合查辦職務犯罪,於案件偵查終結後發出,相對處於被動狀態。爲此,該院去年出臺了預防單位內控機制分析研判制度,面向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協助開展職務犯罪風險研判,深入分析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存在的缺失,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建議。
二是確定工作方式。預防單位內控機制分析研判工作,採取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部門組織實施,職務犯罪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自願參與的形式,由預防幹警會同預防單位紀檢、人事、財務、審計等工作人員,對預防單位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研判。研判結束,書面向預防單位通報情況,當面與單位負責人交換意見。對制度過時或不完善的,立足預防職務犯罪提出專業修訂意見;對存在的職務犯罪苗頭性和傾向性現象,及時進行預防提醒;對發現的職務犯罪線索,移交職務犯罪偵查部門處理。通過分析研判,協助預防單位建立健全內部防範機制,達到從源頭上治理腐敗、預防職務犯罪的目的。
三是審慎穩妥試行。爲確保內控機制分析研判工作順利開展並取得預期效果,該院採取審慎試行、穩妥推進的方式,先行開展試點工作。通過對各預防單位情況的綜合分析,選擇預防工作基礎較好的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體育局、水務局、衛生局等單位先行試點。通報推行預防單位內控機制分析研判制度的工作設想,受到這些單位的歡迎,認爲該項工作機制是“雙贏”之舉,有利於機關單位健全內控機制、規範權力運行。
四是認真制訂方案。與試點單位達成共識後,預防幹警深入試點單位,對不同領域不同層面的制度設立情況進行走訪調查、分類摸底。在此基礎上,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有選擇地吸納各單位對內控機制分析研判制度主要內容、運行方式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認真分析不同部門、不同單位、不同行業制度建設的特點,以制度的建立、制度的落實和制度的督察等三個方面爲主要內容,協調組織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制訂內控機制分析研判工作實施方案。
五是積極組織實施。在試點單位的有力支持和積極配合下,該院採取預防調查、集體座談、問卷調查、個別交流、查閱資料、專家諮詢等工作方式,分階段、分步驟對試點單位進行內控機制分析研判,開展預防調查6次、預防諮詢21次、發出預防建議9份,預防建議均得到了相關單位的重視和採納。泰興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在檢察院的協助下,先後建立了招投標監督、投標資格綜合審查、招標代理機構綜合評議、建設工程招投標廉政准入等一系列制度,開發了涵蓋建設單位、投標單位、招標代理企業、工程監理等各方主體的誠信信息庫,重點強化對“監督人、招標人、代理人、投標人”四類主體行爲的監督。通過完善招投標內控機制,監管招標項目384個,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1146次,節約資金4.27億元。
(作者單位:江蘇省泰興市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