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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謝夢通訊員/沈安信)前日,省安委辦在廣州召開港珠澳大橋工程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專題協調會議,研究提出加強港珠澳大橋建設施工安全監管對策措施,劃分港珠澳大橋安全監管責任,界定相關職能分工,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工作。
會上,省安全監管局局長楊富對加強港珠澳大橋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楊富指出,港珠澳大橋連接港珠澳三地,工程建設期預計6年,作業區域通航環境複雜,跨越珠江口多條重要航道,日平均船舶流量達4000艘次,海上作業點多面廣,員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風險意識參差不齊,海上連續作業及生活週期較長,加上海上作業受颱風、熱帶氣旋、季風、暴雨、雷電等自然因素的影響較大。要增強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強化措施切實解決監管難題,確保工程順利完成。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珠海市政府負責組織落實港珠澳大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工作。在國務院、省政府的重視下,建立了港珠澳大橋建設“專責小組、三地聯合工作委員會、項目法人”三個層次的管理組織架構。同時,省政府建立了省港珠澳大橋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港珠澳大橋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的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