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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寇莉蘋)保險合同糾紛有了專門的調解渠道,免費對消費者的合同糾紛進行調解。8月13日,寧夏保險行業協會保險糾紛調解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幫助消費者降低保險糾紛維權成本,進而提升保險業服務水平。
近年來,隨着保險覆蓋面的不斷擴大,保險業的高速發展,保險合同糾紛也日益增多。糾紛產生後,一旦雙方協商不成,大多隻能通過仲裁和訴訟途徑來解決,不僅案件審理週期較長,而且成本也較高。通過保險糾紛調解的方式,將有利於更好地維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效減少和化解保險合同法律糾紛。
據介紹,保險合同糾紛調解的原則主要有:堅持自願、平等、公正原則,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維護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此外,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受理條件有:保險公司對保險合同糾紛有明確處理意見而申請人不接受,且自保險公司明確處理意見起未超過6個月的;未曾就同一事實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不涉及保險精算標準及生命表等問題;保險合同糾紛所涉保險金額,財產保險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人身險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保險合同糾紛案不具有全局性,對社會或保險公司正常經營不造成重大影響的,不涉及第三方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