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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如何儘可能地避免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突發事件發生後,又該如何從容應對呢?今天上午,安徽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召開,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劉定明作了關於《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草案)》的說明,並提請審議。
建立突發事件風險管理體系
“健全有效的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制度,是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基礎。此次《條例(草案)》建立了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體系。”劉定明告訴記者。
記者瞭解到,草案要求“各司其職”,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單位針對其業務制定突發事件具體應急預案,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同時,還建立了突發事件風險管理體系,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風險評估。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對行政區域內容易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並責令其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此外,草案要求“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處置單位,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公共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應建立安全巡檢制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安全運營”。
建立敏感信息隨時報告制度
根據草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專業檢測站點,完善應急預警監測體系。此外,建立完整的信息報告制度也非常重要。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街道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應當按照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按照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級別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以及社會安全事件信息應當同時報告省人民政府。”需要指出的是,草案建立敏感信息隨時報告制度,規定敏感性突發事件信息,不受突發事件分級標準限制,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據悉,突發事件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事件類別、傷亡或經濟損失、應急處置等情況。初始報告可以簡要報告,根據發展事態及時做好後續報告。 (汪麗玲本報記者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