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佛科院社會學教授張喜平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有人鑽空子,以安全之名做一些不規範的、甚至違法的事,這就需要地方政府出臺管理條例加以規範,包括政府自身,在安裝監控設備方面,也要遵守一定的規範。”
張喜平表示,大部分電子監控設施的安裝,一開始都是以安全防衛作爲出發點的,但長期以來,因爲沒有嚴格的管理規範,使得一些違規現象出現了,比如在公廁、試衣間等絕對不能安裝的地方安裝。
“除了在安裝範圍上加以規範之外,安裝後還要明確告知公衆,告訴大家,你進入了監控區。還有,一旦違規,應該怎樣處理,也需要出臺明確的條例。”張喜平指出,目前在電子監控的使用上,都是以安全爲第一考慮,相對而言忽略了侵犯他人隱私的問題,其實這是對社會管理的一大考驗,不但在管理技術上要先進,更要在管理理念上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