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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棗莊8月13日訊(記者徐萌通訊員閆濤馮憲印)山亭籍男子郭月興虛構貯存蘋果的事實,在信用社貸款20萬元改變用途,到期後無力償還逃逸,後被警方抓回。8月10日,郭月興被棗莊市山亭區人民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據民警介紹,2010年1月6日,家住山亭區的郭月興在明知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採取保證人的方式,虛構購買蘋果貯存的事實,在某信用社貸款20萬元。款貸發放後,郭月興在兩天時間內,分別從五個信用社網點,多次將貸款取出後逃匿。不久郭月興的家人全部搬走,失去聯繫。信用社多次上門催收,均未見其家人,並多次和該筆業務的相關擔保人聯繫,均未見其人。
郭月興逃匿後,他將該筆貸款中的18萬元存到中國銀行程某的名下歸自己使用,其中3萬元用來歸還個人借款;一部分用來支付其名下的郭家老菜館飯店的工人工資和購貨欠款;替他人歸還信用社貸款本息63000多元;其餘的錢用於其它開支,被揮霍一空。郭月興改變貸款用途,無力償還貸款,給信用社造成重大損失。
山亭公安分局以郭月興涉嫌貸款詐騙罪立案偵查後,於2010年11月5日上網追逃,後被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東渚派出所抓獲。2012年8月10日,被山亭區人民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文中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