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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
本報訊在上午舉行的安徽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上,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馬亞傑作了關於《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並提請審議《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修訂草案修改二稿)》。修改二稿顯示,將更加重視郯廬斷裂帶沿線地區防震減災。
兩規劃須協調統一
“防震減災規劃要與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協調統一,而且,我省地處郯廬地震帶上,有關城市建設規劃應當引起重視。”馬亞傑告訴記者,根據2010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大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規定,國土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必須依據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和抗震設防要求,充分考慮潛在的地震風險。
因此,修改二稿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上一級防震減災規劃和本地區震情、震害預測結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並與城鄉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
與此同時,重視郯廬斷裂帶沿線地區防震減災也被明確寫入條例。要求,“地震重點監測防禦區和郯廬斷裂帶沿線地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短期地震預報方案,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加強地震監測網點建設和羣測羣防工作,推進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和震害預測,編制地震小區劃圖,開展建設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和鑑定,加強應急救援裝備,提高防震減災能力。”
強化地震監測業務監督
關於地震監測臺網建設方面,此前,條例規定“本省地震監測臺網由省級地震臺網組成,其建設改造資金和運行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分級承擔。”
對此,有的組成人員提出,地震監測預報十分重要,市縣級承擔可能有難度,建議將各市縣地震監測臺網由省級直管。
“法制委員會研究認爲,《防震減災法》規定全國地震監測臺網有國家級、省級和市、縣級三個層次,地方兩級是分別投資和分級管理的。”馬亞傑解釋道,“目前,地震監測臺網管理體制是人、財、物分級管理,經費分級承擔,鑑於地震預報專業性強,上級對下級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應當強化。”
因此,草案修改二稿要求“上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地震監測業務的制定與監督。”
“高於”標準可借鑑外省
“根據要求,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災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有人提出,本條‘高於’的表述過於籠統,操作性不強,應當做出明確規定。”馬亞傑表示,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是防震減災工作的重點,可以借鑑外省相關規定,在當地房屋建築抗震設防要求的基礎上提高一檔進行抗震設防,增強操作性。
此外,修改二稿增加了相關處罰力度。除了明確指出“未按照動參數區劃圖或者地震小區劃圖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外,要求,“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大型商場、公共娛樂場所、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未在當地房屋建築抗災設防要求的基礎上提高一檔進行抗震設防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汪麗玲本報記者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