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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案子,兩條人命,原因絕非“要命”之事。儘管相關人已受責罰,但它給我們帶來另外的啓示是:生命脆弱要珍惜;矛盾總有要妥處。
一對男女情變女友自殺身亡
本報訊(記者林靖)女兒吳晴與男友王平吵架後自殺身亡,老吳夫婦將王平起訴至法院,要求給付吳晴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總計20餘萬元。今天上午記者獲悉,海淀法院酌定王平向老吳夫婦支付精神撫慰金總計2萬元。
家住河北農村的老吳夫婦稱,幾年前,剛滿16歲的大女兒吳晴來北京打工,後在網上認識了年齡相仿的河北老鄉王平,二人很快相戀,並開始同居。前年10月,王平忽然向吳晴提出分手,吳晴難以接受,服安眠藥自殺。所幸,她被及時送到醫院搶救,脫離了危險。然而第二天,王平再次向吳晴提出分手,並與吳晴發生了激烈爭吵,還動手毆打吳晴。老吳夫婦哭訴,被逼之下,女兒吳晴持刀自殺,當場身亡。
對此,王平辯稱,他和吳晴感情一直很好,之所以和吳晴提出分手,是因爲吳家索要高額彩禮。吳晴吃安眠藥自殺,是他首先發現並送往醫院的,他並沒有毆打吳晴。吳晴想不開自殺,和他沒有關係。
之所以法院的判決與老吳夫婦的訴訟請求差異很大,是因爲法院審理後發現,包括公安機關相關卷宗在內的全部證據材料均無法證明“王平曾在吳晴服藥自殺未遂後毆打吳晴”。“因此,老吳主張吳晴被逼自殺的說法並不能成立,其要求王平給付死亡賠償金等賠償款並沒有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不過,法院考慮到王平作爲吳晴生前的同居男友,處理感情糾紛時採取方法不當,在吳晴首次服藥自殺後並未給予充分的重視,也沒能進行安撫,而是再次向吳晴提出分手,並與吳晴發生爭執,以致刺激吳晴情緒,才導致吳晴再次自殺。因此,最後法院依法酌定王平向老吳夫婦支付精神撫慰金總計2萬元。
(文中當事人系化名)J151
因40元錢爭執倆牌友墜樓一人亡
本報訊(通訊員郭玉潔)男子彭某酒後因向牌友討要40元賭資發生爭執,在揪扯中兩人不慎從二樓摔下,致使牌友身亡。近日,通州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彭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去年10月的一天,來京打工的彭某吃晚飯時喝了很多白酒。他飯後與徐某等人玩了一會兒牌,因覺得頭暈回宿舍躺下。此時彭某想起徐某玩牌時欠了40元錢沒給,就起身去徐某宿舍討要。
討要過程中,二人在徐某宿舍門口發生爭執並動手。徐某宿舍在二樓,揪扯過程中,兩人不慎一同從二層直接摔落至一層,徐某頭部受重傷,彭某面部鼻骨骨折。送醫後,徐某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檢察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彭某提起公訴。徐某的父母要求彭某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90萬餘元。
庭審過程中,彭某辯稱,徐某是自己摔下去的,與他沒有什麼關係,這是個意外事件。關於民事賠償問題,彭某表示可根據自己能力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彭某的辯護律師認爲,徐某從樓梯上摔下,到底是誰推的誰,證據不足,事實不能確定。
法院經審理認爲,彭某與徐某發生矛盾後相互撕扯,且在相互撕扯過程中一同摔到樓梯下,並致徐某死亡的後果,徐某的死亡與二人相互撕扯存在因果關係。彭某由於疏忽大意過失致人死亡,情節較輕,法院判決彭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彭某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提起上訴。 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