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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聊城8月15日訊(記者劉銘) 8月15日晚,根據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統一部署,城區交警大隊五個執勤大隊聯合行動,在城區、開發區對酒後駕駛進行集中整治。截至15日晚10點45分,執勤交警已經查獲7起酒後駕駛。
15日晚10點20分許,在城區興華路與向陽路交叉口處,一輛江淮越野車自西向東行駛,在路口被執勤交警攔下,車內坐著駕駛員及其家屬和孩子。『一開車門就聞到一股酒氣,估計是喝酒了,開車男子有明顯的酒後駕駛嫌疑。』一名執勤交警說,他們把該男子請下車後,隨即進行了酒精測試。
該男子姓邵,老家在陽谷。第一口氣吹出後,酒精測試儀顯示192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由於第一次簽字使用了紅色圓珠筆,簽字無效,交警示意再次對邵某進行酒精測試。199mg/100ml,第二次測試依然顯示邵某醉酒駕駛。
邵某說,他在附近飯店吃飯,也就喝了二兩酒。邵某的家屬則稱,晚上沒有喝酒,中午喝酒了,後來一直在家休息。15日晚11時許,邵某被送到醫院抽血化驗。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副支隊長王華民介紹,15日晚進行了統一安排,城區5個執勤大隊共出動160名警力,除開發區外,城區主要集中在興華西路各路口進行檢查,整治時間由晚上10點開始到12點結束。
據初步統計,截至15日晚10點45分,執勤交警已查獲7起酒後駕駛,其中包括酒後駕駛摩托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酒後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
□小常識酒後駕駛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