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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孫小姐:最近遇到了一個保險繳費方面的難題,我有一份保險應該到期交費了,保險公司也通過短信提醒了,但由於工作太忙給耽擱了,請問專家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補救嗎?
理財規劃師董站峯:簽完保單後並非一勞永逸,特別是那些交費期限較長的險種,更需要“悉心照料”,按時交費,否則可能因爲忘記交費而蒙受損失。另外,要保證辦理保險時登記的電話號碼和現在使用的電話號碼一致,如果投保人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電話號碼等信息發生變動,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與投保人隨時聯繫。按《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和一般程序,在客戶保單到期交費的前一個月,保險公司會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提醒客戶交費。如果客戶沒有及時交保險費,保險公司分三種情況對待:1、按規定,保險費“遲到”後將有兩個月的寬限期,這兩個月內及時補交,視同保費及時繳納。2、過了兩個月的寬限期仍沒有交保費,保單就會自動失效。但在保單失效的兩年內(連同寬限期在內,共計26個月),客戶可以申請保單復效,只是要補交失效期間的保險費及按同期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月利率計算失效期間的利息。3、保險費如果超過26個月還沒有交費,也沒有申請復效,保單就將永久失效,保險公司將按退保處理,以前的保費也付之東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