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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晴
法院駐中北鎮大卞莊村聯絡員張志豪
今天到村治保室詢問了解了煤氣管道入村事宜,需要協調市天燃氣公司走管安裝,並且涉及到建中轉控制站,需要在小區外面挖地接主供氣管。然而連接主供氣管的地方在一戶村民的圍牆外,因爲要挖坑,該村民不同意,怕自家院牆會倒,影響安全。村裏之前已經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可他就是不吐口,不讓挖坑,通過了解,原來是該村民因爲拆遷之事與村裏有意見,不願意配合村裏工作,到現在一直不籤協議,思想工作不好做。爲此,我同治保主任一起到他家做工作,讓他認識到該工作是關乎全體村民利益的大事,如果不早點聯繫燃氣公司連上管道,將影響全村一千多戶居民用氣及飲食問題,希望他顧全大局。但是,該村民執意不配合,仍然不同意在自家院外挖坑,牴觸情緒很大。我分析還是因爲還遷之事與村裏對抗情緒大,不僅僅是挖坑的事。村裏一千多戶都已經還遷,只剩幾十戶房未還遷,所以看出村裏的還遷政策還是大部分村民同意的,只有少部分村民有其他想法而不同意。該村民估計就是後者。上午工作無功而返,下午,我將再瞭解其對村裏意見是哪些方面,再進一步做其思想工作。
通過這件事給我的啓發是:村民對一件事有看法,便會影響到其他事情的開展,如果把他心裏的彆扭想法化解掉,其他問題便會迎刃而解。因此,今後開展工作,我一定要把每一項工作都要想周全、盡力辦好,不讓老百姓有怨言,不影響到隨後的其他的工作。在自己的工作中也是如此,儘量不要讓其他同志們及當事人產生怨言,以致對下一次的工作產生牴觸、對抗情緒而不好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