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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紙老虎總經理胡忠遇害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分別被以搶劫罪判處死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及有期徒刑十二年,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人民幣104餘萬元,並承擔連帶責任。
2012年8月17日11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紙老虎老總遇害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以劉建國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雲龍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世平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四千元;秦傑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添翼、曹章瓊、胡云、王文玲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人民幣1048826.5元,並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4月間,王雲龍夥同唐亮(已自殺)預謀搶劫被害人胡忠(男,歿年40歲)。王雲龍陸續蒐集了胡忠的個人信息及出行規律等信息,提供給唐亮,還幫助唐亮尋找租住處、準備作案工具。唐亮又夥同劉建國、王世平具體策劃此事,並多次前往購物中心踩點,準備實施搶劫。2010年7月29日13時許,唐亮、劉建國、王世平在購物中心地下二層停車場內,持刀、仿真槍和自制爆炸物對胡忠實施搶劫。其間,胡忠掙脫控制並呼救,後被唐亮和劉建國陸續追上,唐亮持刀猛刺胡忠胸腹部、四肢等處數十刀,劉建國用手捂胡忠的嘴並踢踹其身體,胡忠因被銳器刺扎軀幹部傷及雙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王世平在胡忠掙脫控制呼救過程中逃離現場。後唐亮引爆其放置在胡忠車裏的爆炸物,並當場持刀切割自己頸部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世平逃離現場後,聯繫秦傑幫助其逃離北京。秦傑在明知王世平涉嫌犯罪的情況下,仍幫助其回住處取衣物、去銀行取款,並陪同其前往長途車站。
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的搶劫行爲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添翼、曹章瓊、胡云、王文玲造成了經濟損失,計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人民幣1048826.5元。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結夥以暴力、脅迫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爲均已構成搶劫罪;秦傑明知王世平涉嫌犯罪而幫助其逃匿,其行爲已構成窩藏罪。由於劉建國、王雲龍、王世平的犯罪行爲,使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添翼、曹章瓊、胡云、王文玲遭受的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劉建國表示不服,提出上訴,被告人王世平明確表示不上訴,被告人王雲龍、秦傑表示是否上訴要考慮一下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