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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背景
這次聽完埃米的傾訴後,我和埃米的男友也通了電話,聽得出他有賭氣的成分,好在倆人的訴說如出一轍。由於版面有限,我先將埃米男友的兩個核心問題說出來:『3萬元,她必須還,少一分也不行。』『別拿青春說事,我也有青春,我付出得更多。』埃米會在下面的傾訴中,對此做出回應。有必要提醒年輕的女孩們,戀愛時,千萬不要拿金錢衡量愛情的深度。
●當初戀愛時,對方向我隱瞞了8歲的年齡
我不知道是遇人不淑,還是自己的婚戀觀有問題,反正,我現在的工作和生活,都被李南(化名)糾纏得焦頭爛額。19歲,我上大一,那年暑期實習時和李南相識。青澀的年齡,我連李南多大都沒搞清,又如何去看透一個男人的心。李南看上去非常陽光爽朗,我以為他也就比我大兩三歲,李南也從不說他的年齡,順著我的猜測,點點頭而已。在一次聚會上,李南的哥們兒調侃他說,『你可真有本事,找了這麼小的女友。』在我的逼問下,李南纔承認他比我大八歲。可想而知那一瞬間我的憤怒,美好的初戀就這麼稀裡糊涂地葬送了,我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隱瞞年齡雖說不是什麼原則性的問題,但也說明李南不誠實。按說,我應該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可惜,以我當時的閱歷,根本悟不透太深的道理。李南一番指天發誓的懺悔,便將我的怒火化解得風輕雲淡,反倒還自我寬慰,李南的蓄意隱瞞是出於對我的愛。我之所以選擇做愛情的傻瓜,也有李南肯為我花錢的原因,說白了,還是女人的虛榮心在作祟。
我不否認,李南對我的確很大方,他屬於那種『愛老婆勝過愛自己』的男人。我上大學時,李南已經工作好幾年了,最初戀愛那陣子,他幾乎沒讓我吃過食堂的飯菜,他開玩笑說,食堂的飯只是為了果腹而已,根本沒營養。李南經常帶我出去吃,要麼就是他親手做好給我送來。像什麼情人節、生日、新年之類的節日,李南更是絞盡腦汁為我挑選精美的禮物。那時,我用的手機、隨身聽,還有身上的穿戴,幾乎是班裡最好的,手裡的零花錢也比其他同學寬餘。我想,沒有哪個女孩子能抵擋住男人這樣的疼愛。
其實,我和李南從相識到現在,已有六年時間,這期間,我倆分分合合,他有過一段戀情,我也找過兩個男友,不過,總覺得他們不像李南那般寵我。比方說,和前男友逛街,我看上一條七百元的裙子,特別喜歡,也想故意測試一下看他到底愛我有多深。可這個前男友,任憑我誇贊了裙子半天,他始終無動於衷,這讓我異常不爽。連『灰太狼』都明白,『為老婆花錢從不心疼』的道理,怎麼他就和沒事人似的?一個捨不得給女友花錢的男人,可見他對我也沒有特別的在乎。要是擱在李南身上,我只需多看幾眼,他便會毫不眨眼地替我埋單。總之,兜兜轉轉之後,我和李南還是感覺對方最好,我們又重新走到了一起。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愈發覺得控制欲極強的他不適合我
如果細算起來,我倆正兒八經談戀愛的時間是最後這兩年,然而,同居以後,我纔發現,李南的控制欲太強了。或許是比我大的緣故,我無論做什麼,只要不合他的心,他就和那個能嘮叨死人的唐僧一樣,循環往復地說教。我有一個要好的閨蜜,她喜歡唱歌,晚上經常去酒吧做客串歌手。李南不喜歡我這個女友,理由很簡單,他認定酒吧是魚龍混雜的場所,更認定我的女友在那種環境下,會沾染上不良的惡習。只要我和女友一接觸,他就要貶損人家,弄得我很沒面子。李南很是武斷,他認准的理兒,不管對錯,誰也休想推翻。
除此之外,李南對我的一些愛好,也喜歡指手畫腳。比如說,我想學開車,自駕游一直是我的夢想。可到了李南那裡就會受阻,『我有車,你還有必要學車嗎?你要去哪裡,我帶你去好了。』他從不顧及我的真情實感和興趣愛好。諸如此類的事情,幾乎天天上演,就連我出門穿什麼衣服,他也要提建議。後來,李南對我的乾涉逐漸變成了霸道的專橫。在我右胳膊的內側,有一個蝴蝶圖案的彩色文身,圖案嬌俏精致,我非常喜歡這個固定在皮膚上的小蝴蝶。誰知,被李南知道後,他一口斷定我在走『下坡路』,人品有問題。那天,他就像一頭暴怒的獅子,把手邊能摔碎的東西全部砸爛。我不明白,一個文身和人品能有多大關系?曾經有朋友就提醒過我,控制欲強的男人,很容易有家暴行為。雖說,李南沒有對我動過粗,但是,他過於尖刻的言辭,好衝動的行為,我真不敢保證今後會發生怎樣意想不到的事情。李南給我一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感覺,我稍微有點逆反,他就會大動乾戈,他總希望用他的觀念,來左右我的思想。可我是人,不是你的玩偶,不可能凡事都按你的想法去做呀!
或許,我真的長大了,畢竟19歲時的懵懂,不能同25歲成熟的閱歷相提並論。以前,我很享受李南寵我、管我的感覺,我認為那是他愛我的情感表達。現如今,我纔猛然發現,原來我的生活一直被李南所操縱,我不能有異議,否則,就得接受狂風暴雨般的指責。
●當初那麼愛我,分手時卻成了錙銖必較的『葛朗臺』
漸漸地,我愈加發現李南並不適合做丈夫,我感受不到生活的自由,仿佛處處都有一雙挑剔的眼睛,專等著找我的毛病。前段日子,李南提出結婚的想法,那種命令式的霸道口吻,讓我對婚姻實在沒有信心。前思後想,我還是提出了分手,誰知,這下可捅了馬蜂窩,李南就像個魔鬼,沒完沒了地和我糾纏起來。
從我提出分手到現在,也就二十多天,李南幾乎天天到我公司來鬧,逢人便說,我欠了他的錢,我在感情上『玩劈腿』,什麼惡毒的話他都能說出口。我一再給李南解釋,我根本沒有別的戀情,可他一句也聽不進去,固執地認為我是有了別的男人,纔要和他分手。李南似乎也拿捏住了我的弱點,知道我沒有償還能力,也明白公司是個人多嘴雜的地方,連我晚上加班,他也不罷休。現在,公司上下都對這事議論紛紛,令我著實難堪不已。沒想到,李南做事會如此極端,和他平時的斯文簡直判若兩人。
而且,李南提出讓我償還他三萬元,我承認,他所說的都屬實。同居這兩年,我母親住院做手術,李南掏了一萬;他送給我一個翡翠吊墜,價值三千多;逢年過節,包括我父母的生日,李南都會送禮物或紅包。另外,李南所說的青春和付出,那是我提出分手後,他去我家鬧騰,逼我爸媽還錢。當時,我媽一時心急,便脫口而出,『我閨女19歲就跟你在一起,當初還是你隱瞞在先,我還想問你索要青春損失費呢。』李南扯開嗓門,氣鼓鼓地和我媽爭辯,『我就沒有青春嗎?如果連帶你閨女上大學所花的費用,何止這三萬元?』他那副猙獰狡辯的嘴臉讓人感到特別無恥和可怕。
朋友們都勸我破財免災,可我剛工作,還沒什麼積蓄。無奈之下,我告訴李南,我母親做手術的那一萬元,還有他送的禮物,我悉數退還。可李南不答應,堅持讓我償還現金,他說,我當初送你的禮物是新的,你用舊了再給我,哪有這樣還賬的?這段日子,李南快把我逼瘋了,他還揚言,如果我不還錢,他就繼續鬧下去,看我以後怎麼嫁人!說實話,我挺吃虧的,付出的代價也夠沈重的,身體上的損失不說,將來還要背負同居帶來的負面影響,難道李南就不算這筆賬嗎?戀愛本身就是一筆糊涂賬,你情我願的,為什麼要讓我一人承擔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