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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食品營養標籤國家標準明年實施
據新華社電(記者彭紅)我國將推行食品營養標籤管理制度,強制標示能量和4種營養成分的含量值及參考值。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國第一個食品營養標籤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正式實施。《通則》是關於食品營養標識的第一個強制性國家標準,對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審覈將起到明確的規範和指導作用。《通則》對營養標識中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都做了明確規定。《通則》實施後,所有食品都必須在食品的最小包裝上標識營養標籤,營養標籤不規範的食品將不得銷售。同時,對進口食品營養標籤的檢驗監管將更加有據可依。
《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在標籤強制標示能量和4種營養成分(“1+4”)含量值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其中4種營養成分爲4類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
《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在標籤上強制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的含量值以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