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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 (今晚報記者王學軍曹家平)一男子酒後到KTV唱歌,誤入他人房間,後者於是出來找到服務員交涉。沒成想誤入房間的男子此時反“理直氣壯”,追出房間手持酒瓶將人砸傷。由於酒後滋事的行爲,男子及其同夥均受到應有刑罰。
2011年11月21日15時許,白某、張某、康某酒後來到本市津南區小站鎮一KTV娛樂。其間,白某誤入同在此娛樂的小站鎮居民徐某所在的房間。徐某遂走出,就此詢問服務員。見狀,白某竟不依不饒,辱罵並手持酒瓶擊打徐某頭部,並用酒瓶擊打前來勸阻的服務員李某的頭部。而與他一同而來的張某亦用酒瓶擊打徐某頭部,康某夥同周某(另案處理)用手掐前來勸阻的服務員龐某頸部。毆打中,徐某頭部、右肘部受傷,李某頭部、左手受傷,龐某頸部受傷。經法醫鑑定,三人所受損傷均爲輕微傷。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認爲,白某等三人酒後無端滋事,隨意毆打他人,並致三被害人輕微傷,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屬共同犯罪。由於白某系刑滿釋放後五年後再次犯罪,屬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張某、康某分獲6個月、7個月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