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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後強(四川省社會科學院黨委書記、教授):
黃冬梅“一諾千金、替父還債”的故事,帶給我們黃金的觸覺和臘梅的清香,詮釋的是小女孩、大誠信,彰顯的是小事情、大道理。簡單包含深刻,要思考的東西很多、很深、很遠。
我們當下的這個社會,有些浮躁,也有些顛倒。在不少地方和行業,榮辱不清,黑白不分,真假難辨,善惡不明,沒有底線、沒有誠信、沒有廉恥,缺乏規則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總之,我們的社會尚缺乏契約精神。相比之下,黃冬梅是多麼高大和純真,時代需要千千萬萬個黃冬梅!
契約精神的實質是誠信,就是按約定的規則辦事。迄今爲止,所有社會的進步,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演進。沒有契約的文明,不是真正的文明;不講誠信的國家,不可能真正強大。只有具有契約精神的民族,才能獲得更大的發展機會。可以肯定地說,走在文明世界前列的羣體,無一不是契約精神的楷模。從黃冬梅身上,我們驚喜地發現,中國有講誠信的羣衆基礎,有培養契約精神的社會土壤。
教育孕育契約精神。人的習慣和品德是從小形成的。小小的黃冬梅承諾“父親的債務,我長大後一定償還”。因爲她知道爸爸拿了公司的錢不辭而別,這肯定是不對的。她媽媽從小就嚴格要求她:“做人要真誠,是錯的就要改正,是對的就要發揚。”她媽媽還說:“別人的東西再好,也不能隨便拿。做人要講誠信。”在某種程度上,家庭教育通常比學校教育更有效。
親情鑄就契約精神。血緣和親情的力量很強大。在中國,爲親人特別是爲父母做事,天經地義,不講回報,甚至只講情不講理。這是社會和諧與長期穩定的堅實基礎。黃冬梅打工掙錢替父親還債,就是希望公司按程序撤案,爸爸不再東躲西藏,可以回家與她們一起團聚,這是中國孝文化的充分體現,由盡孝到盡責,由盡責到履約,這是黃冬梅的情感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