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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德華通訊員謝奎羅衛紅)記者日前從四川省南充市檢察院瞭解到,非法生產毒塑料餐具並進行銷售的陳德勝、郭應海、徐博,已被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依法批准逮捕。該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偵查中。對該案是否涉及相關職務犯罪活動,南充市兩級檢察院也在積極偵查之中。
2011年7月,犯罪嫌疑人陳德勝邀約成都市成華區人張某及南充人郭應海,準備利用陳德勝在河北打工期間學來的“技術”生產發泡一次性塑料餐具,三人一拍即合,由張某出資20萬元用於租賃廠房,陳德勝、郭應海用價值15萬元的機器設備入股。2011年8月,由郭應海出任法定代表人的南充市順慶區長勝塑料廠在工商局註冊成立。
2011年11月,長勝塑料加工廠建成,2012年3月正式生產,由徐博負責日常管理。該廠用大量廢舊塑料、滑石粉、聚苯乙烯等醫療垃圾塑料爲原料,用國家早就明令禁止的液化氣冷卻方式生產有毒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後以每件34元至38元不等價格銷往成都、內江、達州等地批發市場。2012年5月接到羣衆舉報後,南充市區兩級質檢部門對該塑料加工廠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扣押、查封的塑料餐具成品價值7萬餘元。南充市檢察機關派專人介入引導偵查,指導公安機關收集固定了該案已銷售不合格產品3萬餘元的證據。
檢察官說法:
南充市檢察院檢察長廖全軍說,陳德勝等人以國家明令禁止的生產方式生產淘汰產品,且用廢舊的塑料和醫療塑料垃圾做生產原料,生產的塑料餐具對人民羣衆存在重大健康隱患,產品經鑑定爲不合格產品。最後查實的銷售金額爲3萬餘元,未銷售的貨值金額爲7萬餘元,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十六條的規定,僞劣產品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但將已銷售金額乘以三倍後,與尚未銷售的僞劣產品貨值金額合計15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陳德勝等人的行爲觸犯刑法,涉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