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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應聘某公司業務員僅一週,便以向零售店鋪貨爲名捲走40部手機。日前,該男子因職務侵佔罪被南開區法院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
今年3月11日,男青年張某來到本市某商貿公司應聘業務員。當張某走進公司,其談吐舉止和精明幹練深得公司負責人的賞識。隨即,商貿公司負責人聘用張某擔任了公司的業務員,並委以重任讓他負責市郊新客戶的開發。上班一週,張某的工作異常賣力,很快搞定了兩個新客戶,答應在店面銷售本公司經營的一款品牌手機。3月19日至29日十天時間裏,張某以向新客戶的零售店內鋪貨爲名,先後從公司庫房提走價值1.3萬元的40部手機。其間,張某隻交回不到2000元的貨款,從此便銷聲匿跡。公司尋找張某未果,無奈向警方報案。公安南開分局經偵支隊接報後立即展開偵查,查明張某涉嫌職務侵佔罪,對其上網追逃。
全市經偵系統破案會戰中,警方對張某職務侵佔案認真疏理分析,於5月18日將潛回家中的張某抓獲歸案。經審訊,張某如實交代了自己應聘公司業務員後,騙取負責人信任,提走手機變賣並將所獲贓款揮霍一空的犯罪事實,並主動退賠被害公司經濟損失。鑑於張某認罪態度良好,南開法院對張某從輕判處拘役四個月。(通訊員李浩記者王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