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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8月3日開始,東莞全面取消治安聯防費。然而有媒體報道,8月14日,石龍西湖水廠還在代收個人治安聯防費。對此,水廠收費負責人稱沒有收到紅頭文件,只能繼續收取。這事被曝光後,在網絡上引發網友“吐槽”。
有網友稱,怎麼碰到收費啊漲價啊等事情,有關方面的執行就很快,但是碰到這種惠民的措施,就拖拖拉拉的,又是走程序,又是發文件,取消個治安聯防費咋就這麼難?
有網友留意到,就在5月份正式文件沒下達前,橋頭、東城、萬江等地都在“趕末班車”收治安聯防費;在8月初的一天夜裏,塘廈鎮清湖頭社區就有近百名新莞人被強行帶至社區警務室,直到辦完“居住證”才陸續獲准離開。該網友稱,“這種粗暴的執法,完全與取消治安聯防費等政策趨勢是相違背的。政策變了,執法還是沒變。”
有較理性的網友評論,政府對於治安聯防費政策的調整,不僅是對於企業和民衆經濟上的減負,更是一種人性化管理的迴歸。但某些政府、部門的所作所爲,仍然是老一套的思路和做法。不僅沒有適應政策的最新調整,觀念也沒有隨之更新。這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趕某班車”收費、對於取消收費拖拉等現象的出現。“而對這種行政態度,並沒有相關的政策法規予以遏制並問責。”
根據媒體報道,負責統籌的石龍財政分局相關負責人稱,已於8月14日暫緩收取治安聯防費。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石龍西湖市民可憑票據到西湖水廠索回費用。
而在上週,東莞市物價局、財政局正式聯名下發了《關於取消我市流動人員和常住人口治安聯防費的通知》,已繳交2012年8月1日以後治安聯防費的個人,可在2012年10月31日前憑繳費票據退回已繳交2012年8月1日後的治安聯防費。退款手續按照“誰收費、誰退款”的原則辦理。
有網友稱,對於取消以及退款等最新政策,政府不僅要及時宣傳解釋,消除更多執行層面的誤解,也要明確文件的法律效應,不能因爲拖拉執行而讓政策“變了味”。“石龍西湖的事件就是一起很好的警示。大家都知道政策要執行,但是實際上卻還沒執行,這時候怎麼辦?等文件、要通知、走程序等其實都是政府不作爲的藉口。政府應該保持政令統一,否則就是失職的表現。”
更有網友意味深長地說,既然是惠民政策,那就要在政策的執行中收穫“惠民”的口碑,達到“惠民”的目的,否則不僅達不到政策所要實現的效果,反而會給民衆徒增困擾與怨氣。
南方日報記者朱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