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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會的基層司法實踐中,一般是由縣令來行使司法審判的職權,但是由於縣令要處理的事情非常多,便會聘請一些有經驗的人來協助處理司法事務,這些人就是常說的刑名幕吏。他們精通律令,又具有非常豐富的實踐經驗,往往能通過一些細節來發現案件的真相。
馮夢龍編撰的《智囊》一書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湖州的趙三和周生是好朋友,相約一起去南都經商。但是趙三的老婆孫氏不同意他遠行,夫妻二人為此爭吵了好幾天。臨行的那天清晨,趙三先上了船,由於起得太早,上船後便和衣睡著了。船戶張潮貪圖他的財物,偷偷地把船開到了偏僻的地方,將趙三殺死後沈到水中,然後開回原處,假裝睡覺。周生登船後,問趙三來沒來,張潮說趙三還未到,已經等了好久。周生於是叫張潮前去催促趙三盡快啟程。張潮來到趙家門口,輕叩趙家的門叫道:『三娘子,趙三掌櫃為什麼這麼久了還不上船?』孫氏大驚說:『他出門很久了,怎麼會還沒有上船呢?』張潮回復周生,周生也很驚訝,就同孫氏分別去找趙三,結果找了三天也沒見到任何蹤跡。
周生害怕此事會連累自己,便寫了狀子報官。縣令命令一名姓楊的評事去處理此事。楊評事仔細詢問了孫氏後,發現了疑點:按照通常情形,張潮去敲門應當先叫趙三的名字,但是張潮敲門就叫三娘子,那就說明他一定是知道家中沒有趙三,張潮肯定存在問題。隨後,他傳訊這條船上的水手進行審問,水手交代了協助張潮殺害趙三的情形,於是張潮被依法處於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