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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王斌本報實習生蒲曉磊
在韓國海警被刺案中,爲中國船長程大偉做辯護的北京律師胡獻旁將於本月21日飛抵韓國。《法制日報》記者在他臨行前進行了採訪,對於即將在8月23日進行的二審第三次庭審情況做了進一步的瞭解。
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被告人或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和戶主可以做輔助人。要做輔助人時,應當書面申請。輔助人可以獨立進行不違背被告人或嫌疑人明示意思的訴訟行爲。但是,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根據此規定,在之前赴韓國的兩次辯護中,胡獻旁均以輔助人的受託人身份代表程大偉妻子出庭,並通過遞交書面辯護詞和法庭口頭辯護的方式爲程大偉辯護,但需徵得審判長同意纔可以做當庭口頭辯護。因此,胡獻旁與韓國律師不享有同等的辯護權利,其口頭辯護權利受到一定的限制。這既給辯護工作帶來了很大不便和麻煩,也爲胡獻旁與韓國首爾檢察廳之間的平等交流帶來了制度性的制約,更不利於首爾高等法院公平、合理地採信控辯雙方的意見。
在即將進行的二審第三次庭審上,中國船長程大偉將當庭向韓國首爾高等法院提出申請,希望將胡獻旁的身份從輔助人的受託人變更爲他的直接辯護人,可以在法庭自由發言。
考慮到案件的複雜性和特殊性,胡獻旁認爲程大偉的請求實現難度極大,因此他希望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申請法院對於他在庭審階段的口頭辯護限制情況予以放寬。據此,胡獻旁已經向首爾高等法院院長寫信,希望放寬他在庭審時口頭辯護的限制,爲程大偉案件進行自由、充分辯護,享有與韓國律師同等的口頭辯護權利。胡獻旁稱,他已經在8月5日通過我國有關部門將申請書遞交到韓國首爾高等法院。
“但是,程大偉與我的申請是否能獲得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的支持,還要等到8月23日開庭才能得知。”胡獻旁表示。
胡獻旁的團隊除了爲此次庭審做了充足的準備外,還針對可能出現的不利後果做了進一步的研究。一旦此次庭審結果不盡如人意,在實行三審制度的韓國,他們將幫助程大偉繼續上訴。
本報北京8月20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