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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盧軼通訊員/祝桂峯)昨日,省國土資源廳通報了5宗我省國土資源系統“三打”行動查處典型案例。筆者看到,這5起案件中有三起涉及非法開採稀土礦,總案值超過700萬元,目前三起案件所涉12人均已判刑並處罰金。此外,此次通報的連州市嶺南公司非法開採硅灰石案,還對涉嫌爲非法開採行爲充當保護傘的連州市時任副市長、現任市委副書記羅門生,連州大路邊鎮鎮長黃贊紅立案查處。
廣東稀土資源豐富,爲了牟利,非法開採稀土礦案件並不少見。在本次通報的5宗國土資源系統“三打”行動查處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案件涉及非法開採稀土礦。分別爲林汶平等五人非法開採稀土礦案、李壬秀生及鄭韶敏非法開採稀土礦案。以上三起案件均已審理宣判。12名涉案人員均因非法採礦罪被判刑並處罰金。
目前,清遠市國土資源局已依法吊銷嶺南公司採礦許可證並按照破壞性開採礦產資源價值的30%,處以罰款219.6萬元;依法沒收嶺南公司非法出租礦產資源違法所得80萬元,並按違法所得50%處以罰款40萬元;依法沒收黃進良、鍾幸福無證採礦違法所得706.64萬元。清遠市公安局也已對涉案犯罪嫌疑人進行立案偵查。
此外,清遠市紀委、監察局分別對連州市時任副市長、現任市委副書記羅門生撤銷黨內職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黃建波行政記大過,市國土資源局分管副局長李萬全行政記過,大路邊鎮時任鎮長(現任鎮委書記)黃贊紅撤銷黨內職務,副鎮長黎土慶行政記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長黃旭日行政記過,市林業局副局長許幕民行政記過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