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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陵聯社對城區範圍分社網點負責人實行競標、競聘上崗制度,實現了在“賽馬”中“相馬”。
這是樂陵聯社爲進一步優化轄內網點特別是分社的管理,激發人力資源優勢,提高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採取的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設定年度工作目標,由報名人員進行競標;之後採取演講答辯的形式,全市進行選拔,最終統籌兩項分數確定人選。聯社每半年對網點負責人工作責任目標進行預考覈,完成責任目標低於80%的,提出黃牌警告,進行誡勉談話;全年度責任目標考覈低於80%的,予以解聘。此項制度的執行有效地提升了全員工作的積極性,促進了業務的發展。
(楊希軍賈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