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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王理
通訊員周洪波劉細華
日前,雙陽區制訂出臺了《機關工作人員行爲規範》,在“人人都是軟環境”的背景下,着力推進軟環境建設邁上一個新臺階。
據瞭解,“軟環境”一直都是雙陽區的一張閃亮“名片”。該規範的出臺,對機關工作人員的在職行爲提出了全面而具體的規範性要求,並向人民羣衆及社會各界公佈,接受其監督和檢舉。通過政治立場、暢通政令、依法行政、考勤制度、上班紀律等多角度強化對“政治堅定、遵章守紀”基本行爲要求的規範;從廉政規定、禁酒條令等角度強化對“嚴於律己、清正廉潔”基本行爲要求的規範;從學習素養、本職業務、處理公務、會議紀律、勤儉節約等角度強化對“嚴謹務實、勤政高效”行爲要求的規範;從接待來訪、接打電話等方面強化對“熱情真誠、處事得當”基本行爲要求的規範;從儀容儀態、行爲舉止等角度強化對“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行爲要求的規範。同時,行爲規範中明確了接(打)電話及接待來訪的文明服務規範用語和禁忌語。
《雙陽區機關工作人員行爲規範》的制訂實施,使雙陽區各級機關中從事政務工作的人員在職期間,除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外,有了一個必須遵循的基本行爲準則。規定對於違反本行爲規範的,由組織人事及紀檢監察等部門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