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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8月21日訊(記者張先明)全國法院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優秀案例複評工作會議今天在京召開,會議最終評選出100個“全國法院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優秀案例”和“全國法院十大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優秀案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主持會議並講話。
沈德詠在講話中指出,2009年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提出了能動司法理念。近四年來,全國各地、各級人民法院積極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大力推行主動型、服務型、高效型司法,依法做好審判、執行工作,對“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目標的實現,對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本次會議評選出的100個“全國法院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優秀案例”,尤其是“全國法院十大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優秀案例”,是全國法院和廣大法官積極踐行能動司法理念的典範,是全國法院和廣大法官審判實踐和智慧的結晶,是充分發揮能動司法理念重要作用的結果,爲各級人民法院通過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實現“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提供了寶貴的參考借鑑,對於引導、規範人民法院能動司法具體實踐,意義重大。
沈德詠強調,會後,評選工作小組要做好優秀能動司法案例的評價工作,以充分體現優秀案例踐行能動司法理念,“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工作主題。要積極迴應地方黨委、政府和人民羣衆對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關注,注重強調案件處理要取得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高度統一。要以本次案例評選活動爲契機,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加強對能動司法理念現實意義和工作成效的宣傳力度,充分展示人民法院踐行能動司法理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保障人民權益的卓越成績,營造社會各界理解、關心和支持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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