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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曲廣寧)關於深圳第一個安居房項目富通永福苑項目在房屋買賣合同當中出現的“霸王條款”(詳見本報昨日報道),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官方迴應表示,永福苑買賣合同涉及違法、或者顯失公平的合同內容肯定是無效和要修改的,深圳將出檯安居房買賣合同範本。
住建局住房改革與發展處副處長姚衛城表示,永福苑的房屋買賣合同,並未經過深圳市住建局審批,而僅僅是在住建局備了案,“我們只是關注了其涉及保障房性質的相關條款”。姚衛城認爲,永福苑涉及其商品房買賣部分的合同條款本來就應該採用深圳商品房買賣的合同範本。
姚衛城同時表示,永福苑項目目前剛剛簽署認購協議,還沒到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時候,關於市民質疑的一些條款肯定要修改,“不符合規定的條款一定要修改,涉及違法、或者顯失公平的合同內容也肯定是無效和要修改的”。姚衛城同時表示,永福苑的買賣合同在修訂後將公示。
“深圳市住建局已經在起草安居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示範文本,但還沒有正式出臺”,姚衛城表示,安居房具有部分商品房的性質,其也就應該符合部分商品房買賣的法律法規,但同時安居房也有包括年限等不同的特點,“示範合同起草後會經過幾個項目的試點和審批後出臺”。
而即將開始申購的深圳今年最大安居商品房項目——中海閱景花園的買賣合同,住建局表示已經介入合同制定,將不會出現類似永福苑的“霸王條款”。
根據《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1-2015)》,“十二五”期間,深圳計劃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約24萬套,其中安居型商品房爲17.6萬套。作爲深圳最主要的保障性住房方式,自“永福苑”開始,安居型商品房項目將陸續進入銷售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