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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書龍實習生/陳鵬)新房裝修完畢,丁洋(化名)滿心歡喜帶着兒子來到東莞與丈夫團圓,並在莞城申請了投靠入戶。不過,由於出生證明出現差錯以及辦證過程中相關部門推責,丁洋兩個兒子的入戶申請材料上交兩月有餘,仍然滯留在莞城公安分局。如今開學在即,兩個小孩因不能順利入戶,入讀公辦學校也成爲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兩張出生證明不合規範
丁洋和兩個兒子的戶籍都在湖南老家,此前一直在湖南生活,丁洋的丈夫則已入戶東莞多年。
今年6月份,丁洋一家在東莞的新房裝修完畢,她和兒子都準備遷至東莞定居。按相關規定,丁洋和兒子可以在丁洋丈夫的戶籍地莞城申請投靠入戶,成功入戶後,丁洋的兩個兒子還可以入讀莞城某公辦小學。
丁洋在6月中旬向莞城北隅派出所提交了申請入戶材料。當時,北隅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發現,丁洋兩個兒子的出生證明裏,母親丁洋的身份證號碼都多了一位數,兩張出生證明都不合規範。
丁洋說,這可能是老家的工作人員在辦理出生證明時多打了一個數字,而家人此前均未發現。
丁洋於是趕緊回到湖南老家,向當地衛生部門說明情況,但是當地衛生部門表示很難再出新的出生證明。
丁洋說,她再和北隅派出所進行溝通,對方表示,可以讓當地部門將出生證明上多餘的數字擦掉,並在塗擦處加蓋一個公章,同時補開一張證明,以證實身份證號碼有誤一事。丁洋於是全部照此辦理。
6月26日,丁洋重新將材料提交至北隅派出所,派出所收下了塗擦處已加蓋公章的出生證明的複印件,但將補開的證明退回給丁洋。
丁洋說,當時辦理人員並未表示重新提交的出生證明有何不妥。
究竟還要開具哪些證明
材料提交後,丁洋等待了一個多月。她說,在此期間,派出所未曾就出生證明的問題再與她聯繫過。7月底,她向北隅派出所詢問申請入戶的辦理情況,對方表示,讓她再等等。
一直等到8月9日,入戶申請仍然沒有結果。丁洋很焦急,她向市信訪部門進行了電話投訴。
次日,北隅派出所通知丁洋稱,申請材料裏缺少此前那份補開的證明,需要補齊。也正因此,派出所一直未將丁洋的申請材料上報至莞城公安分局。
這個消息令丁洋很氣憤,她認爲派出所的辦事效率讓人驚訝。
此時離提交材料之日已過去45天。依照《東莞市戶政管理警務公開細則》,辦理夫妻投靠入戶和子女投靠父母入戶等事項,相關部門應在25個工作日內逐級呈批並將結果通知申請人。“逐級呈批”是指,從派出所受理到分局審批、市局審批,直至市局領導審批。
丁洋當即補交了證明材料,派出所也填寫了“材料補齊”的回執證明,此後,所有申請材料終於送到了莞城公安分局。
但是,8月20日,莞城公安分局卻通知丁洋,她兩個兒子的出生證明仍然不合規範,必須要重新辦理新的出生證明。
丁洋感到既氣憤又無奈:如果新開的出生證明仍不合規範,爲何當初北隅派出所又讓自己去開具這些證明呢?如果湖南老家確實不能重辦出生證明,那小孩今後是不是就不能入戶東莞了呢?
丁洋焦急的是,眼下離開學只有不到10天的時間,如果不能順利入戶,兩個小孩將無法如期入讀公辦學校。
關於兩個小孩的出生證明是否具備法律效應,以及北隅派出所是否存在怠政行爲,莞城公安分局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給予回覆,本報將繼續跟蹤。
(報料人:佚名獎金:100元)